随想-20220610

今天关注度最高的新闻是唐山烧烤店打人的事情,老实讲我没有想到舆论会发酵到这种程度。同时引起关注的是另一个更恶劣(因此也更容易遭到删帖)的上海金山砍人事件。这两个事件中施暴者都是男性,受害者都是女性。尽管中国没有#MeToo的环境,但不可否认的是近几年中国年轻一代女性的性别意识比她们的上一辈提升了很多。

在这种情况下,对事件的讨论分成了两个层面,其一是暴力事件本身,是人对人的;其二是女性以受害者身份处在一个男性作为施害者出现的社会环境里。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十年前周岩案,当时我正读高三,连续很多天的新闻都是那起案件,印象里某些杂志还刊登了很长的文章表达对周岩的同情。当时的讨论更多的是聚焦在周岩的受害者身份上。而到了今天,对这两起事件的讨论声则更多是在受害者的女性身份上。不得不感叹,尽管官媒低能且好和稀泥,但民众还是在进步的。

我不敢看两起事件的视频,即使是看到打码的截图,也开始感到心跳加速、呼吸不畅。小蜗对我说,遇到这种事要报警,保护自身安全。她没有明说,不过我猜她大概和我一样想到了去年发生的一件事。

去年秋天我去长安街上的某个影院看电影,我到影院的时候离放映还有一个小时,我便在附近逛了逛,走到一个巷口的时候发现那里聚集了许多人在向巷子里张望,巷子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哭喊声,当我走近时,看见一个男人正拽着那个女人的头发将其拖出巷子。巷口围观的人群见状集体后撤十米。那个男人是身高一米八几的彪形大汉,穿着厨师服,他是巷口饭馆的员工。我本能地冲上去制止他的施暴行为,但我一人拉不住他,他依然往女人的头上踢了好几脚。后来饭馆里又出来两个员工,我们三人才将他拉住。途中没有路人插手。当施暴的男人停手后,才有一个北京大爷过来说:“不要在街上打人,这里是北京”。你可以去想象这句话隐含的意思,也许是“回家再打,就算这是北京”。当我们查看女人的情况时,发现她已经昏迷,我看到她的头顶露出了一大片肉色,那个似曾相识的场景刺痛了我,我知道那是由于她的头发被揪掉了。我问那个施暴的男人“她是不是被你踢晕了?”我心里自然知道答案是一定的,但恐惧让我下意识地用疑问的方式与他对话,我害怕肯定的陈述句会让他恼怒转而向我施暴。让我意外的是,他听到我的问题之后怔了怔,他后怕了。然后他说了一句“没事,死不了”,就将女人扛在肩上进了饭馆。通过和另外两个拉架的饭馆员工对话我才得知像这样的事经常发生。我跟着他们进了饭馆,进饭馆之前我特意看了一下周围的围观人群,人群已经散去,也许心里还抱怨了两声“好戏没得看了”。女人被放在饭馆的凳子上,意识很薄弱,不知道谁给她倒了一杯水,但她显然没办法喝。我提出要叫救护车,施暴的男人瞪着眼将我推出饭馆,叫我不要多管闲事。

出来之后我才有功夫思考这件事的经过,不由得开始浑身颤抖,语无伦次地在微信上告诉了小蜗这件事。小蜗让我报警,我犹豫了一下,最终也没有报警。现在再回想起来,是我对警察没有任何信任感。家暴在这个国家不是稀罕事,但我们没有一个机构能真正保护这些家暴中的受害者,警察可以来,也许会拘留施暴者几天,但家暴不会因此停止,甚至可能变本加厉。我想不到什么好办法解决这种事,如果可以,我想劝遭受家暴的女性和她们的丈夫离婚,带着孩子一起离开。这样一句话说起来倒是轻松,可是具体到每一个人身上,又是一个改变人生轨迹的重大决定,谈何容易。

我毫不回避自己出生在一个家暴家庭,也不回避遭受家暴的经历是我最大的童年创伤。我母亲也是家暴的受害者,但她并不认为我们家是一个家暴的家庭,她不认为我父亲揪掉她的头发、拿木头板凳砸她是家暴行为,她觉得那是每个家庭都会有的家庭矛盾,她觉得我们家很幸福。我母亲的想法恐怕是那个年纪的家暴受害者中的典型,我无意说服她,每提起一段过去的经历,都像是往我身上又扎了一根针,当然,这根针也扎在了我母亲身上。下周日是父亲节,母亲今天提醒我说要给父亲送上祝福。但此刻我脑中的父亲形象是一个家暴的施害者,我知道他的局限、他的自大、他那毫无意义的自尊心让他永远也不会就家暴的事情向我们道歉。就算是一个没有意义的、无法疗愈伤口的道歉也不会有,他根本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我不知道我要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向他祝福,但我知道无论是什么祝福都只是为了完成母亲交代我的任务。

我心里早已对所有那些往事释怀,施害者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事,受害者也不觉得自己遭到了家暴,只有我这个自扰的庸人在清晨五点的鸟鸣声中自怜。我时常思考血脉的纽带对每一个独立的人而言意味着什么,对此我始终没找到一个有足够说服力的回答。我从未感觉到自己“长大了”,或许我还没有做好独自在这个世界游荡的准备。

对于今天的两起事件,我劝看客们不要揣着明白装糊涂去批评路人的冷漠。路人的冷漠已经十多年了,难道你们是第一天当中国人吗?在网上逞能没有成本。我现在还记得,十多年前在QQ空间写随想的时候我就写过类似的文字,现在已经懒得再说一遍了,我觉得这是常识。我们没有权力去要求一个路人以身犯险,那也许只是增加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就算我们有着处理“煽颠”和“寻衅滋事”比处理故意伤害更积极的警察,我们仍然应该选择报警。我想,如果那天我见到的施暴者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群男人,不是赤手空拳而是手持利刃,恐惧的本能大概也会压制住我救人的本能。这些,在十年前的周岩案里就适用,不必多说。而在今天更值得讨论的是事件背后的性别议题。我无意进入所谓“女拳”和“蝈蝻”的漩涡中去,这些争论在这个具有“低人权优势”的国家尤其显得可笑。我所谓的性别议题,是指在这个女性丧失安全感的男性作为施害者群体的社会中,每一个男性个体能做些什么?我给不了答案,这也不是我一个人的事。

不可否认的是,“女权”二字就是女权进步的最大阻碍。女性在今天是受害者,但她们首先是人。男性在今天是施害者,因为他们面对女性时,天生具有力量上的优势。待到明天,作为施害者的男性在面对比自己力量更强大的另一位男性时,也可能变成受害者,这时,没有人会强调他的男性身份,而只会强调他作为人的权利。所以只要“女权”二字存在一天,就永远不可能达到真正的平权。当女性被殴打,首先是人被殴打,某一天那个被殴打者,可能就是作为男性的我们。事件可以作为讨论问题的契机,但问题的核心不应该是女性而应该是人,这不是女性面临的问题,而是人面临的问题,它关系到每一个处在这个社会中的个体。大自然只是决定了男性长鸡巴女性长阴道,没有决定男性或女性“应该”如何如何,后者是人类社会的分工决定的,而在未来一个更进步的社会里,也许那个分工不再有“应该”二字。首先要把他人当作和我一样的人看代,他的遭遇我也可能遭遇到,不论这个“他”是男性还是女性。我想,男性要想做些什么,要从改变认知开始。

 

2022.06.10

文 / altair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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